(一)协助区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各类文电,承办上级政府及部门来文来电。
(二)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意见,组织起草有关文稿。
(四)承办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五)根据区政府领导指示,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六)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对区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
(七)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八)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报送重要信息;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和政府工作重点,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负责区政府领导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区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或参与有关重大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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